1. 本表適用於小船、載客小船、漁船(<100GT)、娛樂漁船(<100GT)、小型貨船(<100GT)及客船(<100GT)之舊圖、舊模具造船補製圖或改建製圖計算。

2. 製圖係以業主草圖/意向,或現成船丈量與繪製;如為新船設計或現成模具變更設計,費用另計((依公會章程第十一條一般船舶(特殊船舶不受此限)不超過船價10%為準))。

3. 本表為未稅價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