造船技師執業範圍:從事船舶之規劃、設計、監造、研究、分析、試驗、評價、鑑定、製造、保養、修護、檢驗、安全及計畫管理等業務。

技師法:技師得受委託,辦理本科技術事項之規劃、設計、監造、研究、分析、試驗、評價、鑑定、施工、製造、保養、檢驗、計畫管理及與本科技術有關之事務 

「造船工程」為亞太工程師及國際工程師認證體系中所列之工程專業科別之一;我國目前已開放土木、結構、大地、電機、環工、水利、機械、水保、測量、應用地質、造船工程及冷凍空調工程等十二科辦理審查,其餘科別將視推動情形陸續公告辦理。